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上实发展拟遭处罚
2024-03-19 13:08来源:证券市场周刊近日,上实发展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4]4 号)。
经查明,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二、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实,有公司相关公告、相关会议文件、相关审计报告、相关情况说明、相关合同、相关财务资料、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上实发展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一、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二、对曾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三、对曹文龙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四、对袁纪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五、对徐晓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六、对唐钧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七、对汪良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八、对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上实发展在公告中称:公司前期已对2016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东方财富APP显示,上实发展是上实集团旗下一家拥有合理业务结构、较成熟产品线、区域布局相对集中、具有成熟开发能力和资本运营能力的房地产综合集成商。截至到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93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