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网力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相关股民或可挽回部分损失
2022-05-31 17:23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5月31日盘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ST网力终止上市公告。*ST网力自2022年6月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公告显示,*ST网力因追溯重述后2020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29日,*ST网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5.24亿元,且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ST网力终止上市。
其他消息面上,除了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外,历史公告显示,*ST网力还陷入证券虚假陈述纠纷。2020年11月27日,*ST网力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是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让部分受损投资者有了向*ST网力索赔维权的依据。据了解,即便*ST网力最终退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9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目前,*ST网力所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已有进展,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27日,*ST网力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面临的涉诉金额约1416万元。其中,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日,*ST网力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面临的涉诉金额近1078万元;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22日,*ST网力新增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85万元;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7日,*ST网力新增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约253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ST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是北京地区首家上市的安防企业。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深交所决定*ST网力终止上市,但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以弥补相关损失。对于*ST网力证券虚假陈述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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