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2022-05-06 09:20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2022年5月5日,仁东控股发布了关于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在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十大事项。请公司就这些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注意到,其中有一项内容是: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
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对前期存在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请公司:说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测算并列示因虚构保理业务导致的公司 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利润总额、净资产的虚增金额,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已准确完整的反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关事项的影响。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对仁东控股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一、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注意到,截至2022年5月5日,仁东控股收盘价为6.17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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