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ST艾格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
2022-04-01 09:13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2022年3月31日,*ST艾格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在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2.1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停牌,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6.1条、第9.6.2条、第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艾格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2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艾格拉斯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二、艾格拉斯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三、艾格拉斯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一、对艾格拉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二、对王双义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三、对刘汉玉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四、对曹晓龙、张鹏(董事)、李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五、对吕成杰、李东锋、陈文清、张鹏(独立董事)、朱谦、张欣、张远、尹兆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注意到,截至2022年3月31日,*ST艾格收盘价为0.56元。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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