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仁东控股遭处罚
2022-03-27 19:41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2022年3月27日,仁东控股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4号)。
经查明,仁东控股违法的事实如下: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由此可见,对于仁东控股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一、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仁东控股还在公告中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意到,截至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的收盘价为8.11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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