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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维权官微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ST华钰遭处罚

2022-01-20 20:14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2022年1月20日,ST华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经查,道衡投资、华钰矿业违法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股权代持协议、会计凭证、华钰矿业定期及临时报告、拍卖公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由此可见,对于ST华钰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9月1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2005 年)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证券法》(2019年)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 (一)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二)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ST华钰还在公告中称: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意到,截至2022年1月20日,ST华钰收盘价为11.55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更多征集信息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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