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就市场热点问题进行说明
2022-01-19 09:09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2022年1月18日,獐子岛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1月14日、1月17日、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1月13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回复了投资关于公司有没有预制菜品种的相关提问,客观介绍了公司的产品情况,并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目前,公司预制菜收入贡献不足5%,部分产品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公司关注最近有媒体报道“汤加火山喷发和海啸导致太平洋扇贝涌入獐子岛今年收益获将增长100%+”及相关传闻,上述报道及传闻严重失实,公司管理层未接受上述问题的任何相关采访、回复,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公司已在深交所互动易中予以说明。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2月1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獐子岛具体的违法情况,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四、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五、獐子岛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厚刚、梁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对于成家、赵颖、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注意到,截至2022年1月18日,獐子岛的收盘价为4.26元。接下来我们还会持续跟踪案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更多征集信息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